公共體育設施每周開放至少35小時
我省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管理辦法5月1日起施行
記者從省政府網站獲悉,《江蘇省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已經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自5月1日起施行。辦法要求公辦學校在保證教學需要和校園安全的前提下,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向社會開放體育設施。同時要求公共體育設施(單體)每周開放時間一般不得少于35小時。
公共體育設施每周開放時間有要求
辦法所稱體育設施,是指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舉辦或者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用于開展體育活動的公益性體育設施(以下簡稱公共體育設施),以及具備條件向群眾健身活動開放的省內公辦學校的體育設施(以下簡稱學校體育設施)。
辦法要求公共體育設施(單體)每周開放時間一般不得少于35小時,全年開放時間一般不得少于3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學校寒暑假期間,每天開放時間不得少于8小時。因場館類型、氣候條件等原因,不能按照前款規定對外開放的,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可以根據體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自行制定開放時間標準,并向社會公示。公共體育設施全年舉辦的活動中非體育類活動次數不得超過總活動次數的40%。公共體育設施因維修、保養、安全、訓練、賽事等原因,不能向社會開放或者調整開放時間的,應當提前7日向社會公示。
公辦學校向社會開放體育設施
辦法還要求公辦學校在保證教學需要和校園安全的前提下,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向社會開放體育設施。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可以收取必要的費用,有償向社會開放的學校體育設施應當對學生、殘疾人、老年人和軍人優惠開放??h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為向社會開放體育設施的學校辦理有關責任保險。
此外,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一)具備開放條件而不向社會開放的;(二)未按照規定對學生、殘疾人、老年人和軍人優惠開放的;(三)向社會開放時間未達到規定的最低時限的;(四)未公示服務內容、開放時間等事項的;(五)使用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體育器材、設施設備或者未在體育器材、設施設備區域顯著位置標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安全警示標志以及無障礙標志的;(六)未建立健全體育設施管理制度的。